4月10日上午,崇明区人大常委会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举办2024年首期“法治沙龙”活动。
怎样推进人大代表学法用法手段创新,夯实依法履职基础,更有力地服务好大局?在去年探索举办“法治沙龙”的基础上,今年,崇明区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深化活动组织方式,打造普法宣传与人大依法监督、推进基层治理相融合的“法治沙龙”2.0版本,让更多人大代表、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等走进活动现场,在深化法治联学中凝聚法治共识、形成监督合力,让人大监督更接地气、更有实效。今年首期“法治沙龙”活动,即结合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聚焦《水污染防治法》开展学习研讨。
为了筹备相关活动,崇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方面做了充分备课。“我参与了筹备沙龙活动的全过程,通过参与法治沙龙活动,让我全面梳理了有关法律和法规,在反复探讨中既掌握了宏观要义,又熟悉了具体规定,进一步强化了我的法治意识。”城建环保工委工作人员朱博文表示。
今年,崇明区人大常委会还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托“法治沙龙”载体,聚焦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的痛点堵点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明确的目的性地进行总结,探索普法宣传、人大监督、代表建议等形式的融合,有效发挥代表融入基层治理的非消极作用,推动相关领域系统治理与建章立制,拓展“法治沙龙”实践效果。
崇明因水而生、因水而兴,水是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核心要素之一。崇明三岛河网密布、阡陌纵横、江海交汇,共有河道(湖泊)16276条(个),面积126.2314平方公里,河湖水面率10.65%。
如何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在讲解环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王春龙结合自己一线执法工作实践,围绕水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水污染防治典型案例、水环境保护建议和举措等方面做分享。“要持续推进饮用水源地安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涉水企业监管督导等多项工作,持续加强水环境治理。”王春龙说。
司法作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不可或缺的独特作用。崇明区人民法院黄菲菲从司法视角,向与会人员更加全面呈现水环境保护情况。“环境资源审判的目的不是一判了之、一罚了之,而是要通过司法裁判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慢慢的变少,所以,环资审判工作不止于审判,更在于审判延伸。”黄菲菲分享了自己的心得体会。目前,环资审判团队不断探索创新生态司法工作机制,在办理环资案件的同时,努力让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
崇明区人民检察院邢光英向与会人员分享了长江B7浮非法采砂公益诉讼等案例。相关案件通过跨省磋商+司法确认,为探索长三角一体化生态保护积累了经验,入选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第四批)。“紧紧围绕长江大保护等重大战略部署,以公益诉讼特有的协同之诉定位,共同守护好长江口北支一江碧水。”邢光英表示。
一泓清水,来之不易。互动交流环节,与会人员就饮用水安全、内河水源质量、内河水循环、引排水等方面做了深入交流和探讨。“要综合运用多种水环境治理手段,抓好共商、共管、 共治、共建、共享,携手打造高水平发展的水环境治理样本。”与会的人大代表在互动中建议。
活动结束后,代表们走进区环境监视测定站,听取了关于环境监测工作发展历史、工作职责等基本情况的介绍,零距离接触气象色谱仪室、离子色谱室、样品前处理室、原子荧光室等生态环保实验室,实地观摩实验分析过程,并围绕更好服务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互动交流。
这趟“零距离之行”让大家对环境监视测定有了更系统、更深入的认识。区人大代表严林妹说:“通过法治沙龙,让我看到了环境监视测定的专业,也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与水资源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将会积极地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崇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区人大机关全体干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等参加“法治沙龙”活动。